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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孙荣华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本市已经全面启动清理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工作。全市现有行业协会的会长绝大部分由党政领导干部担任。由此,我们将面临本市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重新选举负责人的一波集中高潮。
就上海社会的行业协会而言,其在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组织、协调行业内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如何继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其中会长的人选至关重要。
行业协会会长的人选,应该是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其所在企业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应在企业规模实力在前十位以内,且不宜由外资企业担任。协会会长人选的产生要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既要充分听取广大会员的意见,民主推选候选人,主管部门也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的关。这就需要我们提前预防应对,否则将会严重影响到协会正常工作的开展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目前的现状是,社团管理部门只重视登记管理,而业务主管部门仅重视业务指导,对于选举的管理和会长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并没有明确的分工,社团管理部门及业务主管单位过分强调社团和协会的自主自律管理,基本上放任不管,疏于管理忽略了指导和监管的责任。所以有关职能部门有必要在这次较为集中的改选中明确职责,加强认识,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和贯彻民主